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要求》等文件规定,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 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4.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是直接责任人,成员包括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具体领导、组织复试工作。
三、复试科目及要求
1. 复试科目:
①专业课笔试:《中国语言文学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理论,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试时间2小时,卷面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综合面试。主要内容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每生面试时间25分钟左右。听力、口语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笔试时间为2-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④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⑤体检。复试考生体检由我校校医院完成,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100分,外语听力、口语占100分,专业综合面试占100分。
3. 分学科方向组织复试,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不同方向严格按考试总成绩拟录取考生。
4.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一年。
四、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70分,单科不限。
五、复试程序
1. 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均需符合西华大学2019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考生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报到时须带本人材料: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一寸近照一张(贴体检表),研招办核查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学生证等相关材料,考生领取复试表、体检表;
2. 笔试。时间:2019年3月25日14:00;
3. 英语测试。时间:2019年3月25日16:30;
4. 专业面试。时间:2019年3月26日9:00;
5.校医院组织体检;
6. 办理政审有关手续;
7.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定向生有关手续。
六、接收调剂生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
1. 初试成绩符合西华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调入专业或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或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
3. 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相同。统考英语一、英语二可由高向低调。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学科方向组织复试,各方向遵循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调剂录取原则。
七、学院招生复试小组名单
组长:谢应光
副组长:徐元彬
成员:王学东、徐攀、潘殊闲、武小军、范国英、熊贤
八、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徐攀
成员:曾海田、邹波
监督电话:028-87721116
西华大学人文学院
201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