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实验中心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一、管理人员职责
1、爱岗敬业,热情服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服务质量。
2、坚守工作岗位。提前打开多媒体教室,与任课教师做好多媒体教室设备的交接手续。接故障报告后,及时排除故障。
3、下班前,全面检查实验设备,及时排除设备故障。
二、任课教师的管理职责
1、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必须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种设备和系统,不得随意离开教室,更不能委托学生管理设备。
2、自带软件应安装在指定分区自建目录下。不得改动别人所建目录下的信息。
3、不得擅自拆除、改变教室内的系统线路、设施。
4、使用非通用软件,须在开学时或上学期末通知实验管理中心,经许可才能由自己安装。
5、设备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锁好控制台门,关好教室门窗。否则,经查实确因教师未关闭设备、未锁机柜门而造成设备损坏或设备丢失者,将追究任课教师责任。
6、教师应督促学生爱护设备,维护教室清洁卫生。
7、上课结束后须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三、学生须知
1、学生不得操作、使用控制台设备,不得向教师提供未经管理部门检查杀毒的软盘、光盘等拷贝文件。
2、严禁利用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玩游戏、听音乐、聊天,更不得进入黄色网站和其他非法网站。
3、损坏教室内设备者,按其购价及安装等费用赔偿,有意损坏或有意偷窃者管理中心将报告学院按规定进行处罚。
4、严禁学生携带任何食品进入多媒体教室,严禁在课桌或设备上乱刻乱画,严禁在教室内乱丢纸屑、杂物,严禁在教室内吸烟、打闹或高声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