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是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保证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守则。
一、参加实习的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及实习单位的各项制度。特别要注意安全,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实习学生应注意着装要求,严禁穿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及鞋类进入实习场地。具体要求根据特定的实习环境和实习单位的要求,由实习指导教师做出相应的规定。
三、学生在实习期间应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原则上应在实习单位就餐,不准在外面不卫生的环境暴饮暴食或吃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四、学生在实习期间未经指导教师允许,不得到与实习活动无关的部门乱窜,不得到污染严重不宜于身心健康的环境逗留。
五、学生在实习期间未经指导教师允许,严禁乱触乱摸各类设备及动力、电力开关,以免造成事故。
六、学生在实习期间,严禁组织和参加与实习活动无关的各类活动,如爬山、游泳等。 七、实习人员离队活动时必须向指导教师请假,实习期间,学生在夜间不得单独外出活动,不允许离队外宿。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注意防火、防盗。外出活动应结伴而行,避免与当地人发生矛盾。
八、学生在实习期间,严禁参加与学生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九、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无证驾车,防止交通事故。
十、实习中如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处理,并立即向所在单位和学校(或学院)报告。
十一、学生在实习期间有违纪及违反本守则的,返校后将按学生守则加重处理。因不履行本守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