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对五门院级示范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2014年3月,经各系推荐,学院研究决定,《外国文学》(1)(2)、《古代汉语》(1)(2)、《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等五门课程为院级示范课程。一年来,示范课的主讲老师围绕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教学过程、作业形式、教学手段创新、考核方式等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会上,各位主讲老师分别对自己负责的课程总了总结。
由邹波老师负责的《外国文学》在教学中发现学生对课堂的参与度低,突出原因在于学生课外阅读量严重不足,学生直接拿来教材的结论性信息,缺乏问题意识。大多数同学掌握的是碎片化信息,没有内化上升为包含有判断力、审美力的知识。为此,她给学生下任务、做建议、给反馈,加强平时作业,包括分组、预留作业、安排学生课堂汇报、老师当堂点评,指导小组作业,全面调动学生对课堂的参与,挖掘和培养学生的思维品质。改革考核方式,包括细化半期考试要求,及时反馈考试状况等。
李艳老师负责的《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突出了教法课中教学方法实训的特点。每次课由2-3名学生讲儿童故事,增加学生对儿童故事的积累,并对每一个故事如何创设教学目标和组织教学活动进行讨论;加强学生试讲并全程录像,回放录像进行讨论、点评;精选优秀绘本指导学生深入挖掘绘本价值;利用课程中心网络上传优秀语言教育案例供学生借鉴,收集绘本故事电子版供学生下载阅读和使用。
夏永全老师负责的《刑事诉讼法》在教学中调整了课程体系,主要按照刑事案件发生、发展的自然逻辑顺序安排教学内容,对其余部分做大幅度简化处理。并依照调整后的教学体系,重新制作了课件,上传至课程网站。制作了本课程教学讨论资料,加强课堂讨论,激发学生思维和课堂参与的积极性。
吕蒙老师把《古代汉语》作为一门工具课来进行教学改革,通过教学让学生能够阅读古书来。首先,古书都是繁体字印刷的,让学生抄写了两个学期的繁体字,课件用繁体字制作,考试用繁体字出。为培养学生语感,要求学生背诵了《左传》《论语》等经典篇章。由于古代汉语的学习难点是词义和虚词,所以课堂上重点讲解文选中常见词的常用义,把虚词部分重新制作讲义,发给学生使用。每学期要求学生标点至少5篇白文。每次课,均附有相关的阅读书目。此外,为学生开列从原典、文字、词汇、语法、音韵、文献、文化等书目,便于学生扩展知识面、加深理论修养。
李西臣、刘为民老师负责的《经济法学》的教学改革则以培养学生法律思维、提高表达能力、演讲演示能力为目标,以“课堂教学问题导向”、“学生成绩考核过程导向”作为改革重心,以互动式、启发式、激励式作为主要的教学方式。这种方式有利于改变学生长期被动式学习习惯为主动式思考并参与互动式教学,在思考、辩论、交流的过程中既提高了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又提高了他们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会议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冯永泰主持。学院分党委书记、副院长王大清总结时指出:示范课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过程,不是验收完了建设就结束了。可以说,教学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教学改革永远在路上。希望全院老师以示范课程建设为榜样,积极进行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水平,为学院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