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举办“法律进校园”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04浏览次数:13

为进一步在高校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124,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 ,西华大学党委宣传部联合人文学院,于明德广场举办“法律进校园”活动。

此次活动主要通过现场摆点、悬挂宣传标语、分发法律知识传单等形式,对过往师生进行基础法律知识普及。由人文学院团委学生会成员及法学专业同学组成的普法小组就“兼职骗局与纠纷”、“网络直销欺诈”、“就业注意事项”等当代大学生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宣讲,尤其是针对大学生都就业中的法律意识问题作了重点宣传。每年就业季,全国近800万大学毕业生都会在校园招聘会、社会人才市场广投简历。大多数毕业生都会因争取就业机会而盲目接受就业单位的不合理要求,忽视了法律为自身保障的合法权益。例如:当签约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求先交押金,当事人就应当严词拒绝。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押金、保证金等,并以此作为是否录用的决定条件。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同样在于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设立“国家宪法日”,对在全世界开展宪法意识、宪法观念和宪法维权的教育都具有重要意义。此次“法律进校园”活动,有效提高了我校师生的爱国意识、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